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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打假维权应该注意的三大因素

文章作者:Wy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2-06 11:12:45

一、知识产权打假存在哪些难点

1、取证公证困难

这是所有知识产权维权打假案件的一个共同点,难以买到货品鉴定,单个公证处收货地址有限,卖家一旦察觉,会拒绝发货,针对很多货品进入流通市场之后的分散性,也不能很好取得取证效果,无法对产品追根溯源,也就导致了在取证过程中的困难性

2、主体确认难

通过以往大量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分析,我们只能在市面上看到侵权产品,但无法获知产品的来路,即便是通过产品信息查找公司,最终也会发现,该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都是假的或是套用其他公司,难以揪出并确立侵权主体,找不大维权发力点

3、维权成本高时间久

在知识产权打假维权的过程中,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人力物力,但是中小公司的预算有限,并且整个诉讼流程复杂,短则三两月,长则好几年,耗时耗力也不见得会有效果

4、赔偿困难

在实际知识产权维权打假案件中,很难确定实际损失与侵权获利详情,法院则会根据权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赔偿(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但是法定的赔偿额度又难以弥补权利人的真实损失,不仅打击了知识产权维权的积极性反而因为违法成本低,鼓励了侵权盗版

二、知识产权打假维权的意义

大多是企业在了解到知识产权打假维权过程困难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并且会错误的认为,被仿冒造假反而能够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殊不知,假货会对市场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仅仅会影响损害企业的信誉,还会失去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信任,这种错误的想法也会逐步断送企业的未来

三、知识产权打假维权处理思路

1、警告函警告

若是发现对方侵权,但发现及时并且自身损失不大,涉嫌侵权的也是小公司或小工厂,我方可以发警告函警示对方,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法院诉讼

当我方发现侵权人的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应当积极主动的准备侵权证据以及侵权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以及对方获利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前调解

诉讼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正当途径来弥补我们的损失,并不是要与对方闹得不可开交,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可以与对方谈判,表面自己的目的,弥补企业的损失

4、收编合作

我们提起诉讼,有时候也是希望借此机会,与侵权方进行谈判和解,进而双方达成合作意向,达成收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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